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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的城市禁狗令

日期:2016-7-22(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8月26日清晨6时,家住河池城区文体路附近的七旬老人覃某,被自家养的一只“斗狗”袭击致死。事发后,网友呼吁政府应该出台“禁狗令”,在城区公共场所禁止遛狗,以免突发伤人事件。据了解,广西及我市均制订有相关犬类管理规定,但是犬主自觉性不高,法规约束力不强,部门间配合不够,导致法规执行难,达不到管理约束的目的。

覃某被袭身亡后,网友“墨香袭人”在河池网河池论坛发帖讲述了整个事件过程。帖文称,当时覃某的胸部、腹部、手臂等多处被狗狂撕烂咬,覃某无力阻挡被扑倒在地。10多分钟后120急救车赶到救援时,老人的心脏已停止跳动。

这是城区公共场所首次发生狗咬人致死事件。该帖一出,网友纷纷跟帖热议。网友“月上树梢头”说:“狗咬主人,而且咬得这么惨烈,市民无不提心吊胆,担心哪天上街被别人家的狗给咬伤了。”

市民韦柳冰本来对别人养狗不抱观点,觉得那是人家的个人喜好,可是不久前发生的一件事让她改变了看法。一天晚上,她去文化广场散步,突然窜出一只狗,上来就咬住了她的裤子,她用力扯开狗这才得以脱险。虽然没被咬伤,但自此以后,她就对狗很敏感,远远地看到狗,都会吓得绕道走。

如今,河池城区养狗人群日益剧增,广场上、小区内、公园里……公共场合随处能见到有人遛狗。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城区养狗数量已经上千只,由此带来了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诸多问题。

网友“紫色流年”对比了相邻城市的一些做法:“南宁和柳州、桂林等地早就出台了《养犬管理办法》,效果都很不错儿童癫痫病的治疗,我以前在南宁时,楼下的人家就养了狗,都不敢带上街的,都是在天台遛狗,粪便及时清理,被举报了就会挨罚钱。南宁和柳州癫痫病的早期症状诊断,养狗都要办准养证,就像出生婴儿要入户口一样,黑户都挨罚钱,而且狗狗不得乘坐除出租车以外的公交车,不得进入商场、餐厅、医院、图书馆、电影院等公共场所;遛狗时,要给它戴上嘴套、链绳等。”

许多网友开始呼吁,政府应该出台“禁狗令”,在城区公共场所禁止遛狗,以免突发伤人事件。据悉,2004年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后,养犬有了更规范的规章制度。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蓝江介绍,按照《办法》规定,河池城区属于禁养犬区,因科研、警卫等特殊需要养犬的,必须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领取《犬只准养证》后方能养犬。同时,要求必须圈养或拴养,禁止携犬入公共场所。所有准养的犬只,犬主必须遵照当地兽医防疫部门安排,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并发给《犬只免疫证》,每年免疫一次。

蓝江坦言,2003至2004年,市政府也先后颁布了《关于加强犬类管理的通告》和《河池市狂犬病防治工作方案》,规范犬类管理。即便如此,仍然遇到了执行难的问题。截至目前,金城江公安分局辖区内未有一只犬只前来办理《犬只准养证》,究其原因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犬主的自觉性不强,意识淡薄,认为养犬与他人无关;二是《办法》等通告均是地方性规章,约束力不强,无法如别的法律法规那样去强制执行;三是犬类管理涉及公安、兽医防疫和市政管理等多个部门,相互配合不够。

记者从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全市每年都会发放10万多份狂犬疫苗到各县(市、区),由动物疫病防治员免费为养殖户注射北京治癫痫病专科医院,但实际免疫率不足30%。由于目前市民养狗基本上为散养,宠物店的狗崽大多从外地贩进,不确定是否有产地检疫证明,运到金城江后又没有报检,加之养犬户不自觉将狗拿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接受检疫和接种狂犬疫苗,防疫人员很难开展免疫工作。

市市政管理局表示,他们将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对犬只践踏绿地,随地排泄粪便行为,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犬只饲养人、管理人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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