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11-20(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因相信买家,只让买家交了定金,就将沙石运了过去,不料事后当卖家索要余款时,却遭到了拒绝。
????买家的拒绝理由是,他姓余,不姓于。当时卖家写的收货人姓于。
????买卖双方因此闹上了法庭。
????案件讲述: 沙石欠款没了影
????56岁的姚女士,家住让胡路区,退休后,她在阿城市开了一家沙石厂,生意经营得很不错。
????2011年10月,姚女士和丈夫张宾在一个婚礼上,遇到了张宾曾经的同事余强,他说自己有工程项目,有机会可以合作一下,姚女士很高兴,于是互留了名片。
????没过多久,余强果然领着几个朋友来到了阿城市,看了姚女士家的沙石后很满意,就交了2万元定金,要求姚女士给他发20万元的沙石。
????姚女士做生意从不赊账,但考虑到余强是丈夫曾经的同事,就同意了,直接给他发了价值20万元钱的沙石。
????然而,姚女士一时疏忽,将收货人余强的名字写成了于强,但双方的买卖没因此发生什么问题。余强在大庆也顺利收到了沙石,不久后给付了13万元的货款,剩下的5万元钱,承诺过段时间再给,姚女士同意了。
????一晃过去了半年,余强拖欠的5万元钱一直没有给付,姚女士有点急了,开始不断地向余强催款,可余强总是找各种理由不给钱。
????2012年5月,姚女士再次找到余强,余强却让姚女士去找一个叫高建江的人,他说沙石实际是这个人用的,钱也是他欠的,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
????姚女士找到高建江,高建江承认有此事,但不承认自己该承担这笔欠款。情急之下,姚女士又找到余强,余强说一定帮助姚女士将钱要回来。
????在余强的保证下,姚女士又等了一年多,却还是一分钱没要回来,姚女士只好来到余强的单位讨要欠款,这让余强觉得很没有面子,这回他彻底不承认欠钱的事了,让姚女士以后直接找高建江,自己不管了。2013年9月,姚女士将余强起诉到法院。
????法院判决:三次开庭终有结果
????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立案后,经过了三次开庭审理。第一次开庭,余强表示自己不是实际收货人,并且自己不叫于强,而收货人显示的姓名是于强。
????第二次开庭,余强仍辩称自己不是收货人,实际收货人是高建江,应当变更或者追加高建江为本案被告,欠款5万元没有任何欠条依据。
????法庭审理到这里,遇到了很大的阻力,让余强承担责任的依据太少,而高建江又没有出庭,于是法庭主持调解,余强拒绝调解。
????第三次开庭,姚女士认为高建江与本案无关,如果存在,希望余强提供相关证据。余强面对姚女士的证人指认,承认自己当时去提货了,但还是狡辩自己不是实际使用人,法庭让余强提供有关高建江的相关证据,余强却提供不出来。
????而对于余强和于强,法院认定是同一人,因此法院判决余强承担给付5万元货款的责任。
????律师说法:名字写错易败诉
????针对本案,记者采访了黑龙江庆大律师事务所李贤伟律师。
????记者:名字写错了,对案件的事实以及法律诉讼影响大吗?
????律师:影响西藏癫痫病专科医院非常大,有些时候能让案件性质发生巨大扭转。在实践当中,大家一定要注意,如果名字出现差错,一定要准备其他证据加以佐证,例如证人证明等,否则很有可能败诉。
????记者:余强说自己不是实际收货人,并且也提供了高建江的住址,应该就没有举证责任了吧?
????律师:余强还有举证责任,因为被告虽然提供了所治疗儿童癫痫的医院是哪家呢谓的实际债务人,但是“实际债务人”是否在法庭上承认债务,还是一个未知数。西藏治疗癫痫价格_费用而且当时供货的时候,姚女士理所当然地认为是余强购买,余强也没有说明是其他人购买,如果是其他人购买,姚女士不可能只收两万元定金,就发出20治癫痫病什么药最好万元钱的沙石。
????记者:本案最后判决的最重要的证据是什么?
????律师:发货单是证据之一,这就是一个合同,虽然没有余强的签字认可,但是证明姚女士已经履行了义务,而且提货单上有详细的沙石数量以及价值,姚女士主张已经支付15万元钱,还有5万元钱没有支付,这5万元钱在沙石总钱数之内,余强没有反驳总钱数,应当予以采信。证人证言证明“于强”就是余强,对此证言余强没有反驳的理由,因此也予以采信。
????关于所谓的高建江是实际债务人的主张是余强提出的,而高建江没有出庭,应当视为被告举证无效,因此这个主张无效。所以,法庭最后认定余强拿货付钱天经地义,因此判决是完全正确的。